甲方:浙江省丽水市农科所农业智能化快繁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人居环境的高档绿化是当前城市消费的一大趋势,特别是国外发达的国家早在90年代就已采用了家庭迷你型水培系统作为主要的家庭绿化栽培新模式,而我国才刚刚开始,为了让该新技术能尽快走进家庭,走进城市市场,技术拥有者(甲方)准备在全国设立该栽培模式的推广代理点,为了让这种新的栽培模式在我国各区域得到良性有序的推广现就推广加盟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加盟条件:代理加盟商要有销售经验与基础者,或对该产业前景有充分信心与技术爱好者,可以优先加盟。 2、代理区域:原则上一个地区设定一家,但也可因代理商的条件与要求来确定区域范围之大小,在明确区域范围后,只作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再准许其他加盟商。 3、加盟费用:为加快该技术与产品的迅速推广,甲方采取免收代理费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代理加盟服务。 4、 区域保护:为了让代理商或加盟商有充分控制市场的能力,甲方需严把区域关,在即定区域内不再设立任何加盟商或代理点。否则因多家代理加盟造成市场运作紊乱,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5、产权保护:为了确保产品的垄断性,与市场的持续性,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尽可能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如在营养液或控制器上,准许以乙方的名义来打品牌,以利市场开拓。 6、有效时间:自签约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半年时间内,投入实质性的市场运作,否则取缔代理加盟资格。 7、 相关服务:(1)甲方免费提供营养相关配方及配制技术。(2)对控制器进行常年跟踪与维护服务,一年内非设备本身问题免费服务,否则,收取维护成本费用。一年后,维护收取适当的零部件更换成本费与服务费。(3)免费提供各种设计图纸与方案,并且要及时提供国外最新的流行款式。 8、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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